关于在洞口县启用监控设备的公示
2021-12-10 18:43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洞口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张明武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9414

     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,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公安部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我队拟在桔城西路城西粮站路段设置不让行人抓拍设备、在洞口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设置闯红灯抓拍设备、在G320线1473公里设置公路卡口设备。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注意标志标线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。

特此公示


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

责编:张明武

来源:洞口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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